关于一方出现不忠行为之后的
离婚程序,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若选择通过协商达成
协议离婚,仍需履行一定期间的冷静期;
然而,如选择以
诉讼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则无需遵守冷静期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形。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明确规定,在自
婚姻登记机构收到
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共计三十天之内,如果任何一方
当事人表示不愿
离婚,均有权向该婚姻
登记机关撤销
申请离婚的决定。
具体条款如下: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在上述
期限届满后的另一个三十日之内,由原夫妻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领取
离婚证书的请求。
倘若未能按期提出申请,将被视为放弃对
离婚申请的
撤销权,且需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应法律后果。
此等法律依据具体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