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此,快递公司必须承担特定的责任份额,包裹在运输过程中的破损或丧失,发货方可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要求。
然而,若承运人能够出示相关
证据,证明包裹的毁坏或损失完全归咎于无法预见的特殊情况(诸如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或是货物本身性质带来的不可避免的损失,或是由托运人和收货方的过失导致的,那么承运人将无需负责
赔偿。
针对
冒领、隐匿、毁弃、擅自打开他人邮包进行非授权检查的行为,应处以五天以下
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八条
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
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
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
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
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