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满足相关条件便可适用
缓刑制度。
这里所指的
缓刑条件主要包括三大方面内容:
首先,该
犯罪需为原应判处
拘役或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性质的
犯罪行为;
其次,结合
犯罪情节及罪犯的悔罪表现,若暂时予以
缓期执行刑法能够确保其不再对社会造成新的伤害;
最后,罪犯须非
累犯身份。
当涉及对一般的
盗窃行为进行
定罪量刑时,需视情况判断是否达到了
数额较大的判定标准。
假如没有达到这个数额标准,通常无法断定其构成犯罪。
关于盗窃问题,我们要注意将
偷窃个人
家庭成员或亲戚财物的
违法行为与社会上普遍存在的盗窃犯罪行为有效区分开来。
司法解释规定,对于类似这样的案件,原则上不应按照犯罪处理,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才应对其进行相应的
处罚,且在处理过程中应作出与社会上所发生的盗窃犯罪案件有所区别的
处理方式。
基于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虽然盗窃公私财产已经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如果情节轻微,并且具备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便无需视为犯罪行径:
第一,年龄未满18岁的青少年在实施盗窃行为时;
第二,如能全额退还
赃款、
赔偿损失者;
第三,
自动投案者;
第四,被强迫参与盗窃行动但没有分得
赃物或者获得的赃物很少的人;
第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程度相对较小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