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道路安全和畅通,通常而言,
机动车驾驶员及行人均需严格遵循交通信号灯所示的通行规则进行行驶或者行走。
然而,在一些特定的交通拥堵时段或面临特殊状况时,交通警察将亲临现场,负责疏导交通。
基于对实际情况的综合判断,交通警察的指令可能与交通信号灯的规定存在差异,在此情形之下,机动车驾驶员以及行人理应优先遵循交通警察的指挥,确保道路通行顺畅有序。《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
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