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客观证据:在涉及可能产生损失的事件中,及时收集能证明损失客观存在的证据,如合同、发票、财务报表、现场照片等。
(二)明确因果关系:分析侵权或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的逻辑联系,保留能证明两者直接因果关系的证据,如相关的沟通记录、监控视频等。
(三)确定损失数额:寻找合理的计算依据或参照标准来确定损失数额,如行业标准、市场价格等。
(四)考量可预见性:从一般理性人的角度出发,判断行为发生时该损失是否具有可预见性,收集能体现当时情况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