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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贪污如何认定

关于判定共谋贪污罪所需具备的条件,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首先,参与此项犯罪行为的行为主体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组成;
其次,参与者必须共同参与了对公共财产或者非国有单位财物的非法占有活动;
最后,这些参与者之间应当存在明确且相互认同的贪污共谋意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所赋予的权力优势,秘密侵占、私自盗取、欺诈获取或者采用其他违法手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都将被视为贪污罪行进行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最新修订:2024-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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