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对于涉嫌
贪污犯罪且满足
取保候审条件的
犯罪嫌疑人,有权利
申请取保候审。
举例说,如犯罪嫌疑人存在严重疾病或生活无法自理的情况;
若犯罪嫌疑人为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妇女,此种情况下取保候审则不会对其生存造成危害;
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并且可能判
处罚金或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如果采取取保候审则不会危及社会安全;
另外,若案件审理期间的
羁押期即将届满,这种情形也能成为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