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缓刑期限内,您确实享有申请前往异地工作的权益,不过,必须经过考察机构的许可。
至于是否能够得到批准,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在缓刑期间,我们建议您务必遵守以下几条规定:
首先,严格遵循国家现行的法律和行政
法规,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其次,请按照考察机构的要求,定期汇报个人的活动状况;
再次,请尊重考察机构关于会客方面的规定;
最后,如果您计划离开当前所在的城市、县城或迁居他处,都应事先向考察机构提出申请,并获得其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
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