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
犯罪名为“
职务侵占罪”,其定义为公司、机构或其他组织中的成员,借助自身在职务身份中所享有的便利条件,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将本组织所拥有的财产据为己有,且涉及的财物金额总量较大时即构成此项罪行。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一旦涉及的财物价值总额超过了五千元至一万元的法定标准,就应当对其进行
刑事立案侦查,甚至可能面临
刑事责罚。
具体而言,倘若职务侵占行为所涉财物价值高达六万元以上,但低于四十万元的情况下,这将被视为“
数额较大”,犯罪者需要面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罚款的
处罚;
倘若财物价值在一百万元以上,却又不足一千五百万元,那么这将构成“
数额巨大”的情形,需要接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再加上罚款的惩戒;
而在这个范围之外的极端情况,财物价值达到了一千五百万元及以上,罪犯可能会沦为“
数额特别巨大”,被
判刑十年以上,并施加罚款的严厉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