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关于
财产分配问题所遵从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秉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
(二)兼顾到未成年子女以及女性权益的特殊保护原则;
(三)有利于双方未来生活品质提高并且便捷生活的原则;
(四)尊重每个人的
财产权并严禁任何人非法利用此项权利的原则;
(五)对于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其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拥有的财产,若在共同生活过程中被消耗、损坏或丧失,另一方无需对此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