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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秉承着以下原则,房屋继承之协议得以自签署之日起自动生效:
首先,应当详细说明遗嘱人和受遗赠方的个人隐私和实体属性信息;
其次,对遗赠财产的具体名称,数量以及所处位置需要进行明确标注;
最后,双方当事人之间应进一步明确各自所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界限。
在拟定此协议过程中,遗嘱必须由立嘱者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由他人代理则需经过代理人签字认可,而且,这种情况还应得到两个或更多见证人的在场证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最新修订:202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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