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关方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有所疑问或不满,可在确认获取相应
行政行为后的第六十个自然日内,前去
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的行政复议请求申请,但需注意的是,法律
法规中设定的申请许可期限超出六十个自然日时,则应按照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执行。《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
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