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采用人工制造或印刷等方式制作的假币,侵犯的核心内容是国家对于货币管理的基本准则和法律体系。
然而,构成此项
犯罪必须要有以下四个要素的支持:
一,客体要件,这个因素强调了受到牵连的具体对象和范围;
二,客观要件,这部分表述的是
犯罪事实所表现出来的实际行为;
三,主体要件,它决定了实施该行为的
行为人所具有的权利和对应的义务关系;
最后,主观要件,也就是
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明确的犯罪意图,包括了对于犯罪性质、后果以及对法律的理解等多方面的理解判断。
无论如何,对于本
罪名的认定必须依赖于清晰的
证据链条,只有在充分证明所有必要条件之后才能最终定案。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本罪的被告人必须是完全符合法定年龄并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者,任何自然人只要被证实携带或者使用者属于
伪造的货币,即可被判定构成相关罪行。
最后,无论是从行为目的还是主观心态来看,必须认定此罪行的被告人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伪造货币的流出,并且还能够参与到这类活动中去。《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