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倘若车主自愿先行垫付了相关
医疗费用,那么这些费用本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之责,便应交由保险公司支付给车主。
而如果这些费用需要受害方与肇事者按照责任程度来共同分担的话,则受害者应对可查证的医疗费用部分进行相应比例的偿还。
此外,作为事故车辆投保的保险机构,他们既有权径直向受害者
赔偿保险金,又有权利对自己的
被保险人进行相应金额的保险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
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
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