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质押权的实现途径共有两大方向:
首先,我们可以通过协议的形式来完成,这包括质押权人和出质人双方之间的协商,采用削减价款、进行拍卖或者是将质物进行出售等法定程序来实现质押权的归属转移,质押权人就能够针对所得的款项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其次,若
当事人无法达成
合作协议或者出质人明确表示拒绝时,质押权人有权向具有
管辖权的
司法机关提出诉讼申请以实现其质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
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