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被判定
刑事责任的
犯罪者度过的时间往往比法院判决的时间要长。
具体来说,如果被判定监禁八年,那么实际上他需要服刑的年限至少不低于四年。
这是因为,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
刑罚执行完毕之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对于被判处
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说,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可以少于原来判决的刑期的二分之一。
换句话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终得到的刑期,不得小于他原本所受惩罚的一半。
此外,我国法律还规定了其他关于
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的期限:
(1)对于被判处
管制、
拘役、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可少于原
判刑期二分之一的规定;
(2)对于被判处无期
徒刑的罪犯,则需要实际执行的刑期不低于十三年;
(3)至于
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按照法律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应该依法减少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他的实际执行刑期应不少于二十五年;
若
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少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话,他的实际执行刑期也需不少于二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
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