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伤残鉴定标准中,针对等级为五级的残疾情况,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受限,有时甚至需要他人进行
监护;
2.各项活动范围受到限制,活动范围仅仅局限于距离居住地较近的地方;
3.工作时需承受明显的体力负担;
4.社会交往能力趋向低迷,对外界信息了解的渠道有限。《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
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
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