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倘若
当事人寻求
虚假结婚之手段,依据法律规范,这类婚姻关系不得予以撤销。其原因在于,根据现行法的明确规定,仅存在一类婚姻得以撤销的特定情景——紧迫的压力导致的结婚行为。关于此类婚姻关系的解除手续,目前只有通过正式
离婚程序方可达成。此流程通常分为两部分进行,即通过双方协商达成友好协议后进行的“
协议离婚”以及通过提交
诉讼至相关法院而展开的“
诉讼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
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
民法院请求
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