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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受贿罪的单位该如何认定

I.单位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尊贵非凡,包括了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等相关部门。
II.就客观方面而言,单位受贿罪的表现方式非常具体也颇为典型,即单位集体利用权力索求、非法没收他人的财物,并为了那些给予财物的势力者们谋求利益,而这些行为往往已经达到了严重的程度。
III.从客体层面来看,单位受贿罪主要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行秩序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是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的重要防线之一。
IV.在主观方面,单位受贿罪则充分发挥了单位犯罪的特性,表现出明显的直接故意。
这里所指的“故意”,其表现形式主要是从单位决策机构获得授权或者经过同意后,由单位里的直接负责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故意收取或勒索贿赂的行为中所展现出来的,这也是单位的整体意志的集中体现。《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最新修订:202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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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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