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规定,
债权人同意之下,
债务转让得以实施。
简单地说,债务转让就是将原本属于您个人承担的
债务,经债权人同意之后,可以转让给第三方来负责。
由此可见,债务转让完成之后,原
债务人不再需要继续承担偿还欠款的责任,而转让的责任将由新的债务人(即第三方)承担。
然而,请注意,债务得以成功转让需要满足以下四项必要条件:
首先,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这是
债务承担的前提条件。
如果债务从成立之初就是无效的,或者在承担责任之时已告消亡,即便双方
当事人在此基础之上签订了关于
债务转移的合同,也是无法生效的。
其次,被转移的债务必须具备可移转的特征;
再次,无论是新债务人还是原来的债权人,都必须和彼此就债务的转让事宜达成共识;
最后,债务的转移还需经过债权人的明确同意方可执行。《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
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