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行为者意外地对他人车辆造成轻微划痕并随后逃离现场,该种行为无疑十分严重。
在这种情况下,
行为人应当依据其造成的实际损害程度来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然而,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有的
当事人会选择逃避责任,对这些
逃逸的当事人来说,他们将承担起所有的责任。
但如果有相关
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亦存在过失或不当之处,则可以适当减轻其所应负责任的程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
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