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房产继承相关事宜时,我们需要首先前往本地公证机构提交申请并办理相关的
房产继承公证书,然后才能进一步前去房地产交易所进行房产继承后续程序的办理。为了顺利完成这一流程,申请人必须准备以下各项必备材料:1.被
继承人的离世证明文件(如由医院开具的死亡通知单,或者骨灰、殡葬等相关证明);2.死者的
身份证明以及户口本原件(用于注
销户口登记);3.被继承人留下的个人资
产证明,例如房地产所有权证书、银行存款凭证、证券市场股票交易记录等;4.继承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已婚人士还需提供
结婚证;5.阐述亲属间关系的证明文件;6.由于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前往
公证处办理业务的继承人,必须提供经过公证认证的委托书;7.此外,根据公证员的评估和判断,可能需要您另外提供的其它相关证明文件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
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
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