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知识产权收益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

知识产权收益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

关于知识产权收益离婚时的分配问题,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这类收益,皆被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在面临离婚情况下,应当进行合理划分。
然而,若该类知识产权收益早于当事人二人的结婚时间即已产生,那么它将不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因而不适合进行分割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新修订:2024-06-0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