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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公安局传唤了不去会怎么处理

当事人接到公安机关提起的传唤通知而未依规定前往,需视情况分析:
倘若此类传唤属于治安性质的传唤行为,那么未履行者可能将面临强制性传唤的后果;
另一方面,若涉及到刑事传唤的范畴,那么当事人未按时赴约就有可能被列为拘传对象,并且这种拒不配合传唤的行为,也可以初步视为对成立犯罪所需承担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对待罪行认识态度的某种反映,这一点在法律层面上的量刑环节中,有望得到考量和采纳。《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最新修订:202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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