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个人用车辆挡住他人出入通道以期追讨
债务之行为,其是否属
违法范畴,须依据具体情形而定。
首先,若此举发生在公共场合之内,则极有可能触犯相关
法规,从而构成
扰乱公共秩序之
违法行为;
反之,若并未对
公共秩序产生显著影响,且无损害其他社会公众利益的事实呈现,那么从法理角度而言,该行为一般无法被判定为违法行为。
然而需注意的是,我们并不鼓励以此种方式进行
债务纠纷的解决。
尽管堵门行为系出于维权目的,然采取破坏公共秩序、阻碍公共交通运输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即便其主张的权益具有合法性与合理性,却依然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及许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等行为的,处
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