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警方调解之后,由双方
协商一致所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具备法律约束力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第九条明确规定,如涉及到由
民间纠纷引发的
打架斗殴或破坏他人财产等违反
治安管理的行为,若情节较为轻微,公安部门有权进行调解处置。
在公安机关的调解下,当双方
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将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
处罚。
然而,如果经过调解未能达成共识或是达成协议后却未能得到履行,那么公安机关将会按照该
法规的相关条款对
违法行为的
责任人予以惩罚,同时也要告知当事人可以循着法律途径就此民事争议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出
民事诉讼。《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
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