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行为人被认定为构成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
犯罪,那么法律给出的相应制裁措施则为触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根据这部法典所明确规定的,此类罪犯应当接受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严厉惩罚,并且在这同时还需承担因逃避应缴纳税款而处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罚金的经济责任。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那么其将面临的
刑罚将升级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的经济责任。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
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
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