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赌博而遭公安机关拘捕的人,其涉案赌金通常会被移交给国家财政部门。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任何罪犯在从事
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所获得的所有非法财物,须由执法部门进行追缴或要求违法者进行合法
赔偿;对于受害者的合法财产,应依法返还给受害者;对于用于
犯罪目的的
违禁物品以及个人财物,必须予以没收。没收的各类财物以及
罚金,均需依法上交至国库,决不允许私自挪用和擅自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
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
责令退赔;对
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