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
盗窃案尚未成功破获,公安机构会持续致力于展开调查工作,并且在已经
立案的情况下,并不受
追诉时效的制约和限制。
2、当有关机构已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及国家安全机关立案调查,亦或是在人
民法院受理具体案件之后,涉事人员若选择逃避侦查或是失去出庭机会,那么将会受到比法律规定更长时间的追究和审判。
此外,如果在法定的
追诉期内,受害者提出了控告,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必须加以全面的重视并立卷审查,而不能对此置之不理。
关于盗窃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基于如下几个关键点进行评定:
(1)该
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犯罪对象均为各类动产,然而,不动产中能够移动的部分,比如房屋的门窗、土地上生长的树木等,同样可以作为盗窃罪适用的对象;
(2)该犯罪手段通常表现为利用隐蔽的方式
窃取公私财物,使其转入自身掌控之中,然后
非法侵占的行为规律;
(3)从
刑事责任角度看,必须是一般主体,也就是仅仅允许自然人担任;
(4)从主观层面来看,犯罪者往往表现出自始至终都在有意识地实施盗窃行为,明知是他人或团体所有或持有财产,并且意图通过非正当渠道占有这些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