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债务债权专题 > 对撤销权的行使首先应该注意什么

对撤销权的行使首先应该注意什么

撤销权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的关键要素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也就是指在何种情况下,相关人员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其中包含了自发现或者应当察觉到可令撤销的事情后一年以内可以进行撤销权的行使;
另一方面则是根据具体情境而定的撤销权行使范畴,这不仅需要考虑债务人选择放弃自身的债权及其抵押物,同时也涵盖了在未支付任何报酬的前提下进行财产权利转移以及其他法定情形的处理等等。《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最新修订:2024-05-2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