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况下,法院有权向被执行方公司发出
强制执行指令书,以便对其实施调查及查询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其名下的所有存款、汽车、房产等资产信息。
一旦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将立即予以冻结、扣押或查封;
如无可执行财产,则依法将被执行方公司之法定
代表人传唤至法庭接受询问,若其仍拒绝或未能履行其应尽义务,法官将有权力对法定代表人实施
司法拘留长达15天,并将
被执行人列入履行能力较差的
失信被执行者名单中,以及对其法定代表人采取严格的消费限制措施。
此外,法院还需对被执行公司的所有股东进行审查,以确定他们是否已按照规定足额
出资。
对于那些未按规定出资的股东,法院有权要求他们在所欠缴的资本范围内承担相应的
债务责任。
《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
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
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
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