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合作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其著作权通常是由合作开发者共同拥有和享受的权益。
同时,关于合作作品的著作权行使,必须经过全体合作作者的协商一致,若无法达成共识且没有合理的理由,任何一方都不能阻止另一方行使除了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以及出质之外的其他权利,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相关的收益分配也需要得到妥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