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注册商标过程中,须支付相关的费用。
依照我国商标法之第七十二条明文规定,任何涉及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商标事宜的行为均需缴纳相应费用,而关于其具体的收费标准,另有相关法规作出详细的规定。
此外,无论是申请商标注册还是处理其他与商标相关的事项,皆必须严格按照法规的要求缴纳相应的费用。
只有当商标局收到完整且符合规定的申请书件以及足额的商标规费之后,方能将此视为相关手续已完备并准予受理,否则,即视为手续不齐全,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三条
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