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行为人为他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将被判定为犯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人民法院将会依法追究其对应的刑事责任。
具体而言,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生产或销售过程中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用原材料,或者对于售卖已明确知晓掺杂了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材料的食品,都将视为犯罪行为,且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相应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