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取保候审期间是否会对
当事人的手机进行监控这一问题,可能存在不同的理解与实施情况。
然而值得肯定的是,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的确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及
司法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重要内容:
首先,未经
执法机关的书面许可,您本人不得擅
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乡村;
其次,当接到
传唤时,请务必准时出庭配合调查,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此外,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也不得通过种种途径影响
证人提供真实有效的
证言;
同时,如果您的居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等信息有所变更,请务必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负责执行的执法机构进行报告;
最后,请您务必尊重并保护好所有的
证据材料,不得故意销毁、
伪造或者串通他人进行
虚假陈述。
因此,可以明确地说,监控手机并不属于被取保候审人员必须遵守的规定之列。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
串供。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