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并非等于破产,这两种概念在本质上存在着显著差异。
清算,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旨在通过对现存法律关系进行全面清理、对剩余资产进行合理处置以及完备的计算与核准等手段,最终达到结束该法律关系并将其彻底消除的目的。
然而,破产本身并不涉及清算工作,它仅仅是指企业在无法继续经营或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法律救济措施。
在企业注销过程中,清算环节是必不可少的一环,任何未经清算便擅自终止的行为都将被视为无效,且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破产必然伴随着清算的进行。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