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构承诺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得出结论。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从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本机构将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鉴定工作。
但若鉴定事项涉及到复杂、疑难且特殊的技术问题,或是鉴定流程需要较长时间,经过本机构高层管理人员批准后,完成鉴定的时限可能会适当延长,但此类情况需预先进行申报,且延长的时限通常不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