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并领导
犯罪团伙从事
违法活动,或者在
共同犯罪行为中扮演主导角色的,将被认定为
主犯。
三个或以上的自然人为了共同实现
犯罪目的,而形成了具有相对稳定结构的
犯罪组织,即我们通常所称的犯罪团伙。
对于那些在犯罪团伙中担任首领角色,并领导团伙实施全部罪行的首要分子,应当根据该团伙所涉及到的所有
罪名进行
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之外的其他主犯,则应依据他们实际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所有
犯罪行为来进行
定罪量刑。
在共同犯罪行为中,那些发挥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员,将被认定为
从犯。
对于这些从犯,应当给予从轻、
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的宽大处理。
《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
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
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
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
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