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知识产权局提交全新概念产品的
专利申请过程中,需要依照如下严谨而完备的步骤进行操作:
首先,申请者需向该部门提交详尽的请求书、技术描述性文件及与之相关的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一系列法律资料;
其次,该部门在接收到
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之后的18个月内,须立即将其公开发布于社会公众面前;
最后,当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之日起满3年且经过严格的实质审查程序后,若被认定为符合相关规定,则会颁发
发明专利证书以示认可。
《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
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
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
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