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确定是否构成串通倒卖
土地使用权罪,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该罪的
犯罪主体应为一般的自然人或
法人;
其次,在主观心态上,必须是明知故犯且有谋取
不正当利益的意图;
再者,其侵犯的对象应当是我国依法实行的土地管理制度;
最后,在客观行为上,则需要存在破坏土地管理
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并且
情节严重的情况。
《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
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