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
强制拆迁者有权申请
行政赔偿,其
赔偿范围主要包括:
应由责任方对被非法掩埋之物品及房屋内部装饰进行赔偿;
对房屋实际价值的损失进行赔偿;
由于房屋遭到
违法拆除,导致
当事人必须租赁他处房屋以供居住,由此产生的租金损失亦应得到赔偿,同时还需支付其他相关的搬迁费用和临时安置补偿等。
若在强制拆迁过程中涉及到
刑事责任问题,则可依据法律规定,对相关
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
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
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