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关于“
逃汇罪”的相关规定,构成这一
犯罪需要具备以下三个要素:
首先,
犯罪主体必须为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
其次,其行为必须违反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包括未经许可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国外,或者将国内合法的外汇资产非法转移至境外等;
最后,所涉及的金额必须达到特定标准,即单次逃汇金额需超过200万美元,或者累计逃汇金额超过500万美元。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
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
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
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
滞纳金,已受
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
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
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