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
征收补偿协议的
行政诉讼时效究竟为多久
若涉及
当事人对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提起的
行政诉讼,法定
诉讼时效为六个月,自当事人得知或应当知晓行政机关实施
行政行为的那日开始计算。
然而,针对因不动产
物权引发的
诉讼,
最长诉讼时效不得超过二十年,同样是从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那日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
民法院受理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
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
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