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仅持有一份欠条而缺乏转账记录作为辅助证据,若对方否认该笔借款的存在,则该欠条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文件。
尤其是在借款金额巨大的情形之下,大多数债权人往往难以成功追讨欠款。
因凭借一张简单的欠条,尚不足以充分证明借贷关系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借款合同须在出借方实际提供借款后方可正式生效。
因此,仅凭一纸借条并不能完全证实借款关系的存在,还需辅之以借款款项的实际交付凭证。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