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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不欠钱但打了欠条怎么办

1.在债务人签署了借款协议却未能按时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据相关借款协议,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或提起诉讼。
一旦经由法庭裁决认定为合法债务关系存在且仍然未予清偿,债权人则可继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措施以保障自身权益。
2.针对债务人长时间拖欠债务不予偿还的情况,债权人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调解、仲裁以及申请支付令与诉讼等多种途径进行处理。
其中,支付令是指由人民法院依据债权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督促债务人为特定给付义务的司法文书。
若支付令发布之后,债务人对此持有异议,债权人亦可选择再次提起诉讼。
而在法院判决书正式生效之后,如债务人依然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新修订: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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