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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伪劣化肥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

关于生产假伪劣肥料一案的判决量刑标准明细如下:
首先,无论是自然人被告还是法人被告,若被判定触犯本罪名,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同时处以罚金或者仅判处单一形式的罚金;
其次,如果因生产假冒伪劣肥料而导致生产活动遭受重大损失,则被告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需要同时缴纳罚金;
最后,对于单位犯罪的情况,将采取双重惩罚制度,即对单位进行罚款,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按照个人犯罪的标准进行处罚
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新修订: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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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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