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范所明确规定,若涉案人员具备
自首或
立功情节,则有望获得相应宽大处理甚至免予追究
刑事责任。
又或者,即使在其触犯
盗窃类
犯罪后,已超过二十年
追诉期限,亦可
不予立案追诉。
关于自首,犯罪人在
犯罪行为实施完毕之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或其他执法部门投案,同时对自身所犯下的罪行进行全面且真实的陈述,即构成自首。
对于此类自首者,可依法给予从轻或
减轻处罚,尤其针对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者,更有可能予以免除
处罚。
此外,被采取
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正在服刑的罪犯,如果能够如实交代
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自身其他罪行,同样应视为自首。
尽管犯罪嫌疑人并不具备前述两款
自首情节,但只要能如实供述自身罪行,便可获得
从轻处罚;
倘若因如实供述而避免了特别严重后果的发生,则可进一步减轻处罚。
至于
立功表现,犯罪分子若能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或者为警方提供重要线索从而成功侦破其他案件,均可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若有
重大立功表现,则可减轻乃至免除处罚。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