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备了真实借款事实的前提条件下,即便借据中并未列明借款人的身份号码,其同样拥有着相应的法律效力。
然而,为防止可能出现的争议,建议确保借款人的名称与他们在身份证中的标注保持一致。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即使借据并未载明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只要能够证实对方确实为借款人,且借款行为及相关事实得到充分证明,那么该份借据便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