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刑事案件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往往是以一个相同的违法行为导致的两个严重负面后果作为基础。
这类行为不仅触犯了我们国家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给整个社会环境带来了恶劣影响,从而被定性为刑事犯罪;
与此同时,这些行为还侵犯了他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以及人身权,从而导致了物质性的损失,这种情况下便会触发民法上的侵权行为。
因此,从实质上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涵盖了两大诉讼程序,分别承担着惩治犯罪与弥补民事损害赔偿这两大核心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