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也。
房屋的
产权归属,乃依据
房产证书所载明之信息而确定,并非户口簿所能左右;
户主未必即为房产业主。
在实施
房屋征收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有责任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
房屋所有权属性、地理位置、使用性质以及建筑面积等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与登记工作,同时,被征收人亦应积极主动地予以配合。
调查所得的详细资料,必须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开披露。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